一. 发包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坚工业(安徽)有限公司(二期)0.8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宣城东新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发包。
二.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
项目概况:昌坚工业(安徽)有限公司位于宁国市开发区,拟计划在公司厂房屋顶建立1.2MWp光伏电站(直流侧),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EPC建设,费用约186万元,折合单价约1.55元/Wp(包含设计等)。
建设内容:
1、工程设计及建设。本项目发电工程的现场勘察、厂房荷载鉴定及加固(如有)、图纸设计(需设计组件冲洗设施,冲洗管做好保温措施,安装排水阀;图纸未经监理及采购人确认严禁施工)、监控设施(项目全覆盖,含两年流量费、15天云回看费、AI功能费,需接入发包人监控平台系统)、除甲供外的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辅助工程等;地方关系协调、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达标投产、竣工验收、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涉网调试、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验收的协调,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其中主要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计量表为甲供。中标单位设计建设光伏电站时,要保证本光伏电站质保期范围内功率因数达标(以当地国网公司与本项目所在企业约定的为准)。如不达标,需中标单位进行治理,同时承担功率因数带来的罚款,治理及罚款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如中标单位拒绝或拖延处理,采购人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予以扣除。
2、两年电站的维护。组件清洗:每年不少于4次,连续两次清洗时间不得短于两个月,每次清洗前后需使用水印相机拍照(照片需体现日期、地点);日常巡检;故障处理等一切为保证电站正常有效运行的必要作业。年度组件清洗三次及以下的,或接到发包人反馈电站故障后24小时未响应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本期运维费,并取消中标人下一年度电站维护资格。中标单位需同时承担一期项目(装机容量1.07MWp,2023年10月21日并网)的运维,运维期两年,运维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单位需保证本项目建成后与一期项目合并年度发电量不低于A*95*(1-衰减率)万kWh,首年衰减率2%,今后每年衰减率为0.5%,其中A为一期和二期的直流侧装机量之和。但非因中标人责任导致的发电量不足除外,主要包括:厂内停机导致光伏电站暂停运行、自然灾害导致电站关闭、受国网或其他政府行政部门要求暂时停止发电等,如果发电量低于要求值,中标人应当承担0.5元/kWh的罚款,罚款从运维费中扣除。中标人电站维护资格的丧失不免除其负有的电站两年质保责任。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开始计算运维期。
2.2 计划工期:总工期60天。
2.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4 项目招标控制价18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申请人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 B 类证书。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须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协议模板详见本文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公示页面下载附件。
五.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8时30分,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桥街道宣城电商直播大厦18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桥街道宣城电商直播大厦18楼会议室。
七. 联系方式
发包人:宣城东新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卜工
联系电话:0563-3020987
监督部门:宣城东部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63-2620368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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